需要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所列材料到暂住地的服务地段学校办理报名手续: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兴宁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兴宁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南宁读书需要什么条件[朗读]
@sql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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