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
●限制条件: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内地办理的。
相关资料下载:
http://www.csx.gov.cn/wwz/comp...67571。
- 生活问答
- 答案列表
在长沙县,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朗读]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