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受理条件 1、具备采集的技术条件与可采资源;2、具备采集野生植物出售、收购的合法资格;3、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
办理地点 市政务中心二楼联合办事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 0738-8329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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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娄底,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怎么办理[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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