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第十九条规定,在校学生需要达到毕业标准,方可获得毕业证书。普通学生毕业标准如下:
(一)小学学生修满规定年限,准予毕业。
(二)初中学生修满规定年限,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毕业。
(三)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同时达到下述3项要求者,准予毕业:
1.综合素质评价合格。
2.修满144个学分(其中必修116个学分,选修28个学分)。
3.学业水平考试(含省级统考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各科及格(60分以上,含补考)。
记得高中只要高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然后合格了,就可以拿到毕业证。学业水平考试的题目很简单,当时我们班没有考过的,后来去补考,补考的题目更简单,补考过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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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学生缺考期中或期末考试,是否影响毕业证发放[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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