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问答栏目视频美女
  1. 生活问答
  2. 答案列表

衡南县增设电梯资金怎么算?会有补贴吗

回答列表
城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完成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达到可使用状态后,按程序申请财政补贴。申请人凭身份证、产权证、业主共同确认的收款账号、城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合同书、联合审查意见、竣工验收意见及使用登记证书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汇总,经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将所有资料及汇总表报送至县领导小组联合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后,由县财政局统一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实施主体。
城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及电梯运行维护所需要的资金,可通过以下方式筹集:
(一)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可根据所在楼层、套型建筑面积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自行筹集,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自行协商确定。也可以由业主委托电梯(维保)公司垫资代建,建成后业主乘坐电梯按次刷卡交费,具体交费标准、维保协议由业主与电梯(维保)公司自愿平等协商。
(二)城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自竣工验收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后,房屋所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衡南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提取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衡南管理部负责制定。
(三)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及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参与城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
(四)通过验收的城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给予适当的财政资金补贴。财政资金补贴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每台电梯补贴标准为:增设电梯建筑楼层为四至五层、六至七层、八层及以上分别给予每台补贴8万元、10万元、12万元,由县财政承担。
(五)为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增设电梯的申报过程中,不收取报建等行政性相关费用,依法进行的检验检测费用除外。涉及管网线迁移所需的费用,由申请人与管线单位协商承担。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