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早在1988年发布的《道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就明确规定“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2004年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根据医学、生理学和心理学资料分析表明,一个人的发育期通常要满十二三岁,才能初步达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规则从保障少年儿童的安全出发,规定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车。
那么,未满12周岁孩子骑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承担呢?
看一个案例,14岁的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横过马路了时候,与正常行驶的小客车发生碰撞。经事故责任认定,由于非机动车驾驶人张某(14岁)不满16周岁独自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此次事故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成年人在公路上骑自行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事故,按照事故责任大小承担责任。按照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需要承担责任,则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并不能杜绝所有的违法行为,想要解决孩子骑车问题关键还在教育上,家长和学校应该联合起来,培养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孩子知道违反规则会带来哪些严重的后果,这样孩子才愿意去遵守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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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骑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判责[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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