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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原因让日本和德国对于二战态度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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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的战争损失特别是本土的人口损失不一样。
德国在二战中损失的18-50岁的男性接近800万,民族中最精华的部分损失惨重,另外战争中没有丧命的男性都被关在战俘营里。导致战后社会上拥有投票权的成年人中三分之二是妇女,战后社会恢复和重建的重担都压在她们身上,因而被称为"trummerfrauen",有人专门就战后德国重建过程中女性的贡献做相关的研究。女性天生是有反战情结的,生儿育女的人最害怕的事情就是自己的儿子要被迫上战场。因此当时的社会在制定基本法的时候是坚决反战的。另一个因素是战后妇女地位的提升,家庭经济主要靠女人支撑,孩子的教育也主要是由妇女负责,由于妇女在战后重建中几乎承担着战争带来的所有伤痛和损失,吃尽了暴力战争的苦头,因此在对下一代的教育中都倾向于反思战争,维护和平。
日本的情况则不一样。我们一直都在讲日本是原子弹的受害者,但实际上日本也是被美国的两颗原子弹给救了。在二战末期,1945年时日本本来是准备拼死抵抗的,提出了“一亿玉碎”的概念,意思就是全体国民誓死抵抗。但是被美国的两颗原子弹轰炸后,就迅速无条件地投降了。因而日本部队在中国大陆东北、东南亚的,以及留守日本本土的精锐部队大部分都存活下来了,粗略算起来至少有一百万。这就导致日本战后孩子的教育基本是由父亲来完成的。可想而知,一个打败仗的民族由父亲来教育下一代,就比较危险了。整个社会的气氛就跟德国战后女性主导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2.日本的投降过程也和德国不一样,相对于德国而言,日本的投降其实是“有条件”的。
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发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美国对日本使用了原子弹后,日本军政首脑见战败已成定局,遂主张“护持国体”,即在保留天皇制的前提下,向盟国投降。军方不满足于此,还要提出自行处理战犯、自主解除武装、同盟国军队不进占日本本土或仅限于象征性驻兵等条件。在8月9日的御前会议上,最终由裕仁天皇“圣断”:“仅以确认皇室和天皇统治大权为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8月10日,日本照会美、英、中、苏四国,表示准备接受《波茨坦公告》,但“附以一项谅解:上述公告并不包含有损天皇陛下为最高统治者的权利的任何要求”,“日本政府竭诚希望这一谅解能获保证,并切望迅速对这种保证予以明确表示”。收到日本照会后,美国总统杜鲁门命国务卿起草了一个答复草稿,并电告中、英、苏三国领袖。草稿中规定,“从投降时刻起,日皇和日本政府统治国家的权力即须听从盟国最高统帅之命令,以便采取他认为适宜于执行投降条款的步骤”,变相承认天皇政府的合法地位(盟军占领德国后,德国原中央政府即被解散);又规定“日本政府的最后形式将按照波茨坦公告,依日本人民自由表达的意志确定之”,为保存天皇制预留了空间。8 月14日,收到盟国回复的裕仁天皇在御前会议上说,“关于国体,敌方也是承认的,我毫无不安之处……如果继续战争,无论国体还是国家的将来都会消失,就是母子都会丢掉。如果现在停战,可以留下将来发展的基础。”在后来的“玉音放送”中,他再次强调,结束战争,“朕于兹得以护持国体”
以上种种事实说明,日本是在获得了盟国不立即废除,甚至保留天皇制这样一个许诺后,才接受《波茨坦公告》的。
3.战争审判过程不同。事实上是战犯的国家元首——日本天皇免责,仅此一点就和德国完全不同。更不用说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的具体差别了。
天皇是否应承担战争责任?东京审判结束后,澳大利亚籍审判长威廉·卫勃表述得非常清楚:“天皇的权威在终结战争时,已经得到了毋庸置疑的证明。天皇在发动战争时的作用也为检方所阐明。但是,检方明确表示对天皇不予起诉”
1945年9月12日,美国政府拟定了一份题为《关于日本天皇及天皇制的处理》的文件,主要内容:一、由盟国强制性地将天皇作为战犯进行审判,将引起全体日本人的反感,扰乱占领军的各项工作。若天皇主动退位,国际军事法庭可以对天皇进行研究,若证据确凿,应予以起诉;二、若天皇在占领期间死亡或退位,可由其长子、12岁的皇太子即位,由他人摄政。
然而,天皇不仅没有被追究战争责任,而且天皇制依然得以保留。何故如此?美国在免于追究裕仁天皇战争责任方面起了主导作用。1946年1月25日,在美国制定对日政策拥 有重要发言权的驻日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致电盟军统帅艾森豪威尔称:“毫无疑问,对天皇的控告必将在日本国民中引起极大振荡,其反响之烈,不管我们如何评估 都不会过分。天皇是凝聚所有日本人的象征,将他灭掉就是使日本这个国家崩溃。”他的这一意见最终在东京审判中得以贯彻。和“纽伦堡审判条例”不同,“东京审判条例”不仅没有追究“国家元首”战争责任的条款,而且国际检察团由美国人约瑟夫•基南任首席检察官,书记局全部由美国检察官组成,审判长卫勃在记者会上公开表示:“检方明确表示对天皇不予起诉。”“使天皇免于受到审判,毫无疑问完全是基于对盟国最有利的考虑而作出的决定。”首席检察官基南也作了同样表述:“使天皇免受审判是盟国的政治决定。”
东京审判后,日本国内外曾一度出现要求天皇裕仁退位的呼声。裕仁本人也一度萌生退意。1948年7月9日和9月22 日宫内府长官田岛道治的《田岛道治日记》,同年9月1日、9月29日首相芦田均的《芦田均日记》,均有相关记载。但是,同样因麦克阿瑟“基于对盟国最有利 的考虑”,表示反对而未果。为此,裕仁天皇特命田岛道治致函麦克阿瑟表示感谢:“奉陛下之命,荣幸地向阁下转述圣意如后:前日阁下请吉田首相传达的亲切意 见已悉并深感欣慰,至为感激。为世界和平及国民福祉竭尽全力,是吾终生愿望。此时此刻,吾当与国民一起排除万难,为重建日本而恪尽职守。”
综上所述,天皇的免责、天皇的留任、天皇制的保留,均是美国基于战略利益考虑而进行的政治安排。而日本则利用这一考虑,“不仅成功地护持了国体,而且还成功地使天皇制国家的内核保留至战后”
4.战后重建过程不同。
与德国政权体制在战后被摧毁重建不同,日本不仅保留了天皇制,而且保留了政权结构及人员。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的对日政策更是从“压制”转为“扶持”,帮助日本推行“逆反路线”。至1956年3月,甲级战犯不仅全部获释,而且战时曾任外务大臣的重光葵还担任了鸠山一郎内阁副总理兼外务大臣,并于 1956年底代表日本出席了接纳其为会员国的第11届联大;战时在近卫内阁和东条内阁任大藏大臣的贺屋兴宣,战后担任了第3届池田勇人内阁法务大臣。战时任东条内阁商工大臣的甲级战犯嫌疑犯、安倍的外祖父岸信介,则于1957年后担任了两届首相。池田勇人在二战时虽然官衔不大,但也是参与制定侵略扩张政策的事务官员。至1958年5月,乙级和丙级战犯亦全部获得释放。日本在政治文化方面还没有出现联邦德国那样深刻的民主化进程,几十年以来主要执政党没有发生更换,右翼势力仍然在左右着政府的决策与行为。
战后西德一直由阿登纳领导的基督联盟主持政府,政治上相当保守,对纳粹历史睁一眼闭一眼。其历史态度与今天的日本颇为相似。从60年代中期开始,西德与西方其他国家一样,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学生运动。学生运动的矛头直指德国纳粹历史及其在西德的残余势力。从此以后,联邦德国的政治空气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清算纳粹历史的进程在一步步深入。在学生运动的支持下,以勃兰特为首的社会民主党联合自由民主党于1969年上台执政。1970年12月7日勃兰特在华沙犹太人纪念碑前下跪的一幕,成为战后德国人彻底忏悔纳粹历史的最经典象征。实际上,联邦德国对待纳粹历史的态度还有不少的反复,但勃兰特“一跪泯恩仇”,世界人民对德国人从此刮目相看。勃兰特曾经是一位反法西斯战士。所以,对他来说,以德国总理的身份就纳粹历史表示忏悔与谢罪并不难,而记者出身的他,又十分敏锐地选择了下跪这一举世瞩目的象征性行为。
5.德日两国的历史不同,民族主义的表现形态各异。
在纳粹统治德国的12年间,德国国内一直存在不可忽视的反对纳粹的力量;他们的政治主张不同,宗教信仰不同,社会背景也不相同,只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都反对希特勒的侵略扩张政策。从1934年到1944年的11年里,被纳粹判处死刑的人竟达13405人,这些被处死的人只有很少是刑事犯,大多数都是政治犯。虽未被处死、但因政治原因受过迫害的人就更多了。显然,德国人并不都是法西斯。没有以"人民"的名义对人民实行大规模的残酷镇压,希特勒那疯狂至极的对外侵略就不可能推行。但在日本,不但二战期间反战力量弱小得多,而且反对军国主义的人基本上都不反共。所以在美国把遏制共产主义作为第一要务后,能够被他们选中的自然也就只有吉田茂、岸信介那样的人了。
与日本不同,德国二战战败的的确确是德国现代史上的“第二次”战败。一战后的德国人只知道自己受到了的不公正待遇,却看不到自己的战争责任与给邻国带来的灾难,如果说右翼势力极为不服,宣称德军的失败是后方的革命造成的,那么二战以后,德国人可以说是真正地服输了,没有人能够否认纳粹德国的战争责任与滔天罪行。德国懂得一个道理:要谋取世界霸权,通过暴力的方式是行不通的。
对于日本来说,自甲午战争以来,对外战争一直是节节胜利。一战也属于战胜国。1945年的战败,是日本50年来的第一次大战败。二战后日本右翼势力的历史态度与一战后德国右翼势力甚为相似。他们不能接受本国的战败,不能正视本国的战争责任与罪恶,只感到自己受到了无尽的伤害与不公。
从更深远的的历史文化根源看,德国与日本迥然不同。德国地处欧洲中心,除了自身的独特性之外,它更主要的是欧洲文明乃至整个西方文明的组成部分,而且在科学、哲学、文学、音乐等领域做出过影响人类发展进程的贡献。所以,尽管德意志民族的种族优越感和传统政治中的专制主义成分滋生了法西斯主义,但是更为源远流长的是和欧洲文明相一致的自由、理性、科学精神。这是否定和批判法西斯主义的深厚的思想资源和强有力的武器,也是德国人足以引以自豪的光荣传统。他们可以把希特勒的德国当作历史的岔道,而曾经拥戴他,或未能阻止他,是德国人犯的严重错误,也是耻辱。承认了错误,洗刷了耻辱,回到正道上来,历史照样辉煌;汇入欧洲共同发展的潮流,前途大有希望。
日本则不然。明治维新之后,日本全力学习西方,成绩卓著,国力突飞猛进。但是,日本真正学到手的主要还是器物和实用的层面。在思想、文化、精神方面日本也曾大力引进,但是自由民主思想始终是“外来”的,在精神上没有融入日本文化。从心理上讲,如果彻底否定侵华战争,就要否定19世纪末以来的一系列对外征服的“业绩”。那么剩下的足以令日本人傲视世界的传统是什么呢?
1915年3月11日,由日莲宗僧侣田中智学撰定的“八竑一宇”(意为“四海一家”)在《神武天皇的建国》一文中亮相。发动侵华战争后,“八竑一宇”开始成为日本“国家格言”,并在1940年写入第2届近卫内阁制定的《基本国策纲要》,成为侵略战争的精神指导根本方针。今天,三省堂《大辞林》、岩波书店《广辞苑》、小学馆《大辞泉》对“八竑一宇”的解释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为证明海外侵略的正当性所用的口号。”平凡社《世界大百科事典》的解释:“八竑一宇”是“基于民族优越感,贬抑、并吞其他民族,扩大国民动员、统合、正统化的思想及运动的典型超国家主义。”这一口号与“大东亚战争肯定论”,具有毋庸置疑的内在联系。
日本“一君万民”思想源远流长。8世纪初问世、被奉为“日本神道之圣经”的《古事记》和《日本书纪》,通篇宣扬的都是神的伟大、大和民族是神的子民的 “神国思想”,这种“虚幻的故事”在日本长期作为“国体”起源的“史实”教化民众,1945年前日本的历史教育,就是“神国”教育,甚至《寻常小学国史》 也以宣扬“万世一系”的天皇是神、日本是“神国”为全部内容。“一君万民”的神国思想,是否因战后天皇的《人间宣言》和美国对明治宪法的改造而消散?事实是最好的答案。2000年5月15日,刚刚上台的日本首相森喜朗称,“日本是一个以天皇为中心的神国,希望国民在彻底了解这一点的基础上,从事各种活动。”
6.中日之间的特殊历史关系。
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作出了重要贡献,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是,欺软服硬、信奉实力第一的日本人始终贬低中国的抗日战绩,更不愿意承认中国的抗战是日本战败的根本原因之一。通观裕仁的《终战诏书》,在815个字中根本就看不见“投降”二字,也没有承认过日本“战败”。对于日本法西斯发动侵略战争诏书中也是百般狡辩,说什么战 争是为了日本的“自存”和东亚的“安宁”,日本仍旧以反抗欧洲白人统治,“解放东亚”的救世主自居。并且,裕仁在诏书中所说的战争是指自1941年开始的 “已阅四载”的与英美之间的战争,而对侵略中国的行径根本就不置一词。对世界各国反抗日本法西斯的行为甚至用了“频杀无辜,惨害所及”的字眼儿。
在日本爱知县蒲郡市三河湾国立公园内海拔306米的三根山顶,有一块被绞死的七个甲级战犯的墓碑,曰“殉国七士墓”。碑文起首写道:“由于美国使用原子弹、苏联背弃互不侵犯条约,以及物资不足等原因,日本不可能不败。”这番话实际上就是日本对战败原因的总结。认为日本应该反省历史的著名学者竹内好指出:“日本人没有败给中国的实际感觉……日本是向联合国投降的,当时的联合国主要是英美中苏。但日本只是向其中的美国低头服输的感觉强烈些,对苏联也是如此。日本败给中国的实际感觉非常淡薄。”1995年,作家石川好表示“日本败给了亚洲”。这一言论迅即招到“拍砖”,不少人警告他“别说这种低三下四的话”
中国式的“人民友好”宣传和“人民外交”实践,对日本二战历史观的形成不无责任,或者说日本“败于战争而胜于外交”。不追究对方的战争责任,还妄想对方形成对战争负责的历史观,未免也太一厢情愿。随着档案解密和当事人证言问世,终于可以了解:“日本人民”代表所奔走的“友好”事业,不过是为了日本利益的秘密外交(详见刘建平:《历史深处的“友好”源流》、《“日本人民”的秘密外交谱系》等文)。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教训,战后国际政治的主流是处理战争责任、缔结和平条约。但由于新中国向苏联“一边倒”,被美国排斥于对日议和过程之外,向日本清算战争责任以恢复民族尊严的外交议程被搁置了。对此,中国可以利用处理滞留日本人归国和战犯问题的国际政治地位,等待日本政府压低姿态要求谈判——苏联就是这样实现了取得战胜国尊严和领土利益的日苏邦交恢复。但中国受到日共“人民友好”意识形态的诱导,以“人民外交”做非正式的战后处理,相较于苏联外交可谓一无所获。
为扶植日本成为反共冷战的同盟国,美国于1951年9月操纵达成宽大的旧金山对日议和,并压迫日本与偏安于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谈判“日华和约”。尽管蒋介石认为不能在“赤色帝国主义虎视眈眈之际”对日要求赔偿以免削弱日本,但虑及民族受害感情,1952年与日本议和时仍然提出了赔偿要求。岂料日本以中国所受战争损害只能适用于大陆为由,主张台湾之“中华民国”无权要求。最后,在美国外交官调停下,蒋介石政权获得日本貌似承认其为“中国”的让步,从而放弃了赔偿要求。
压迫蒋介石政权,意味着对新中国的尊重?不是。随着大陆对日索赔的具体案件出现,日本政府旋即转变立场。1958年2月,战争期间被掳至北海道从事奴隶劳动的中国劳工刘连仁在山里被发现,日本政府拒绝中国方面的谢罪赔偿要求,诬称刘连仁“非法入境”或根据“合同”来日本务工。同时,日本政府改变对“日华和约”的解释。岸信介首相1958年7月30日在参议院外务委员会表示:中华民国与日本之间有 “正式的和平条约”,要“完全诚实地维护已经开创的主体性的两国关系”。从此,日本主张“根据日华条约结束与全中国的战后处理”,否认中国大陆要求战争受害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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