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3、《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
申请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申请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办理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上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
办理单位:
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 生活问答
- 答案列表
机动车灭失注销登记的申请条件、材料和办理手续是什么[朗读]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