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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到底有没有编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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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也有编制,不能随便进人的,只不过国企的编制是按照合同制来进行管理的,这个是不能够跟事业单位公务员吃财政饭的编制混为一谈的。
1、从合同签订来看
现在国企跟员工之间也都是合同制了,如果你跟地方国企直接签订的有用工合同,那么就算是国企编制了,也是正式职工了。
但是如果你是以外包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就不是国企正式编制了,而只是外包公司的员工,也就是说,在国企单位里面算是临时工的概念了。
因此,如果你确定是直接跟单位人事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就算是国企的正是职工了。
2、从档案来看
如果你档案放在国企单位,那就应该是正式职工。现在国有企业一般才有档案室,而且是能够存放职工档案的,一般私营企业都是没有档案室的,也是不能够存放员工档案的。
因此,档案放在国企单位,这个一般也是正式职工才有的待遇。而如果是劳务派遣等,一般档案只能够放在劳务派遣公司,或者是人才交流中心等地方。
因此,如果你档案放在单位,应该是正式职工了。
3、从合同期限来看
如果你签订的短期合同,比如一年内的短期合同,那么可能也算是临时工。但是如果你是签订的三五年以上的合同,甚至是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那么就算是正式职工了,这样的情况下,单位无特殊原因是不能解雇你的。
因此,你也可以从劳动合同的年限来看一下。
4、结论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也是有编制的,不能随便进人的,但是现在这个编制是按照合同制来管理的,可以从合同的签订和期限来看,也可以从档案存放来看。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国有企业编制的演化过程。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企是有编制的,叫做“定岗、定员、定编、定资”。根据行业不同,属性不同。国企分央企、部企、省企、市企。国企由所属上级确定工资总额,确定岗位工资。招用员工,开除员工需要上报主管部门批准,有计划内招工——为正式员工,有计划外招工——为临时工。
随着国家推进国企的改革,很多央企、部企、市企下归地方管理,一般中小型国企下放到区属国资委管理。
从1985年开始部分国企实行合同制用工,大概到1995年完全实行合同制用工。取消了计划内用工形式。企业有用人自主权。国企相对来说,基本上没有“硬性”人员编制。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盈亏,增人与减人。
统一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
国企现在的用工形式为:
1、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缴纳社保、企业发工资、企业定岗等。是国企相对在编人员。
2、劳务派遣工——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劳务派遣公司收取服务费等等。不是用人单位在编人员。
3、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目的,不超过6个月的用工形式,不是用人单位在编人员。
现在国企这三种用工形式,第一种用工形式也不是企业一成不变的固定编制。
在编与不在编只是区分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
和计划经济时代的国企人员编制相比,有本质区别。也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现在,一般国企用工不受所谓“国家行政机关限制,用工指标限制。所谓定岗、定员等只是企业内部的一种管理方式。企业有权自主定岗、定员;企业有权变更生产、经营,组织机构形式,企业有权合理解除员工劳动关系。
过去,计划经济时代,企业编制,用工,开除员工等都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才能实施。
现在,企业只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依法行事就可以了。
先说答案:国企肯定没有编制。
目前在体制内有编制身份,且被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只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前者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即公务员,分干部和工勤两种身份;后者使用事业编制,按管理和供养性质区分参公人员、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等四种身份。其中参公人员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人员使用事业编,但不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而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实行公务员同等工资和晋升待遇。这类人员身份相对特殊。
除此之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不由财政负担工资待遇,但其编制身份不受影响,仍属于机构编制部门在册登记人员,按程序可以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任职,或提拔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编制的价值就体现在这些方面。
至于国企,现在已经去行政化,其人员不在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畴之内,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因此肯定没有编制一说。不过由于国情所致,国企虽然不使用编制,但为了便于管理,仍参照行政机关设置了岗位级别,因此在其内部仍有职务和级别的说法,不了解情况的以为是编制,其实这只是企业自定的身份标识,充其量叫“企业编”或比照身份,而不是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承认的编制。当然,这种企业编因为要报备国资和组织部门,到一定级别后可以交流到行政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相当于等效身份,不是编制胜似编制,说有编制也不为过。
换言之,在国企只要到一定级别,有没有编制已经不重要,因为随时可以因为工作需要调入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任职,没有编制政治和经济待遇依然在。而基层国企人员百分之百是没有编制的,正因为不具有编制身份,如今他们已经没有渠道和办法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要取得编制,唯一的办法只有参加考试。
以省级国企为例,省属国企一般都是比照正厅设置,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相当于正厅级,班子成员比照副厅,干部管理权限在省委组织部,由组织部门考察推荐,省政府下文任命。中层正副职比照正副处设置,由企业党委管理、下文任命,报省国资委人事部门备案。基层人员完全由企业自行管理。从以上干部管理权限也可以看出国企人员的身份特质。
有的人会说,企业领导都是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了,怎么可能没有编制?还真的没有编制。过去国企存在政企不分,有企业领导享受公务员身份的情况,国企改革后,类似情况已经被杜绝。国企人员不管是领导还是职工,一律不使用编制身份。特别是由行政事业单位调入国企的领导,在到任后将自动剥离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转为企业人员。其再从国企调回机关事业单位任职,也将重新进行公务员和事业编登记,才能获得编制。在体制内,这种流动被称为逆向流动,难度远超公务员在行政机关或事业编在事业单位交流。为什么很多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一般都不愿意去国企任职,与此不无关系。
一般国企没有编制,都是合同制。但大部分央企,垄断行业国企老总可能有编制(主管局从本局委派认命或市政府直接从局抽调人员委派的一般有编制),当然,如果老总没编制的话一般在退休前五年会调入主管局担任一个职务,获得地方事业编制。
国企也有编制,不能随便进人的,只不过国企的编制是按照合同制来进行管理的,这个是不能够跟事业单位公务员吃财政饭的编制混为一谈的。
1、从合同签订来看
现在国企跟员工之间也都是合同制了,如果你跟地方国企直接签订的有用工合同,那么就算是国企编制了,也是正式职工了。
但是如果你是以外包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就不是国企正式编制了,而只是外包公司的员工,也就是说,在国企单位里面算是临时工的概念了。
因此,如果你确定是直接跟单位人事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就算是国企的正是职工了。
2、从档案来看
如果你档案放在国企单位,那就应该是正式职工.现在国有企业一般才有档案室,而且是能够存放职工档案的,一般私营企业都是没有档案室的,也是不能够存放员工档案的。
因此,档案放在国企单位,这个一般也是正式职工才有的待遇.而如果是劳务派遣等,一般档案只能够放在劳务派遣公司,或者是人才交流中心等地方。
因此,如果你档案放在单位,应该是正式职工了。
3、从合同期限来看
如果你签订的短期合同,比如一年内的短期合同,那么可能也算是临时工.但是如果你是签订的三五年以上的合同,甚至是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那么就算是正式职工了,这样的情况下,单位无特殊原因是不能解雇你的。
因此,你也可以从劳动合同的年限来看一下。
4、结论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也是有编制的,不能随便进人的,但是现在这个编制是按照合同制来管理的,可以从合同的签订和期限来看,也可以从档案存放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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