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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成立基础的环境发生异常变动,排除正常的商业风险如市场价格波动、消费者价值观变化等。
(2)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之前。
(3)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损失重大,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
(4)曾经向对方提出合同的变更而不成。
提醒注意的是,情势变更原则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2)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之前。
(3)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损失重大,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
(4)曾经向对方提出合同的变更而不成。
提醒注意的是,情势变更原则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